申请人:房**(本案原告),女,19**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号。
申请事项:
请求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高**(本案被告)的性能力做出司法鉴定,确定高**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申请理由:
房**诉高**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因被告高**对自己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事实不予认可,为配合法庭查清事实,原告申请对被告的性能力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若鉴定为被告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若被告拒绝配合法院进行司法鉴定,应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推定为被告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此致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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