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询的概念
婚恋咨询是一项针对爱情,婚姻开展的有助于协调伴侣和婚姻关系,排除因婚姻问题而造成的心理障碍的咨询业务工作。婚恋咨询一般认为起源于1919年赫希菲尔德(Hirschfeld,M)所创建的“柏林性研究所”。婚恋咨询不仅是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卫生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而且它也形成了一些独立的咨询机构,如:“伦敦结婚指导中心,”(1943),“美国家庭关系研究所”(1930),“东京都婚姻咨询处:(1933),以及我国妇联系统的心理咨询服务站。
(二) 婚恋咨询的内容很广泛
(1) 对未婚或已婚者进行情感咨询;
(2) 对婚前婚后心理进行的辅导与调适;
(3) 有关性器官与性生活疾患问题;
(4) 与婚姻相关的心理与生理问题;如,恐惧、排斥、不安、缺乏性爱等;
(5) 与婚姻有关的法律与伦理问题;如,婚外恋、婚前同居、非婚生育、婚约责任等;
(6) 与婚姻有关的社会文化问题,如,人种、国籍、民族、宗教不同的婚姻问题,文化、经济、社会地位不同的婚姻问题等。
婚姻咨询的一般过程
婚姻咨询是咨询员通过提供和利用相关知识帮助咨询对象解决问题的一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掌握材料阶段,主要是收集和了解咨询对象的基本人口学资料、社会背景以及婚姻基本情况的资料。如:年龄,种族,职业,婚姻史,已婚年限,婚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诊断和分析阶段,就婚姻中的主要问题以联系的整体观进行分析和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咨询对象的主动性和自主性,帮助其寻找可行的解决办法。
(3)劝导和帮助阶段,咨询人员必须会同咨询对象就婚姻问题从多种可能行和可能付出的代价进行最优化的选择,要提供大量的相关信息并针对问题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
(4)检查和巩固阶段,咨询对象经过咨询离开咨询机构后,咨询人员要继续进行追踪研究。方式一般有电话询问,访问咨询对象和召开有关座谈会等。
婚姻咨询的原则
1、尊重服务对象,满足服务需求;
2、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咨询秘密;
3、坚持诚实守信,禁止滥用信用;
4、语言举止文明,素质能力相宜;
5、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
6、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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