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方良律师事务所接受房**的委托,指派我作为代理人出庭参加今天的庭审,结合法庭调查的情况,代理人发表以下几点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原被告都属于再婚,年龄差距较大,其婚姻感情基础薄弱; 二、原被告消费观念差距很大,无法相互包容,致使原本就不牢固的夫妻感情越来越淡薄; 三、婚后因为疾病等原因,被告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这更使得原被告的夫妻感情雪上加霜; 四、由于被告的疾病,原告始终无法做母亲。多年来,原告积极帮助、配合被告四处求医问药,但始终未果。没有了孩子作为夫妻感情的纽带,两人的感情更是无法继续。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代理人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没有和好可能,请法院查明情况,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此致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山东方良律师事务所 徐春艳律师 年 月 日
以上仅供参考,遇具体法律问题欢迎致电济南离婚律师:1585414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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