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婚姻律师网,为您提供法律资讯、法律顾问、遗嘱继承律师、济南婚姻家庭律师,济南离婚律师,我们提供济南最有名的离婚律师,济南最好律师。
山东婚姻律师网-15854144512    山东婚姻律师网-15854144512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婚姻知识 | 法眼天下 | 法律文书 | 婚姻法苑 | 婚姻房产 | 抚养继承 | 涉外婚姻 | 收费标准 | 咨询预约 | 联系方式
“感情债”?不受法律保护!-山东婚姻律师网-15854144512
    首席律师
徐春艳律师,著名婚姻家庭专长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办案态度严谨,在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执业以来,办理大小案件数百起,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徐律师还特别热心于公益事业,2009、2010年度连续被济南市及历下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在济南市评选出的十大法律援助案例中也榜上有名。
预约及委托电话:15854144512
 
    证件展示
 
    服务范围
婚姻咨询   律师见证
代拟法律文书   离婚谈判调解
离婚诉讼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
抚养继承纠纷代理   婚姻调查取证
同居纠纷处理   代理执行
 
  正文阅读  
“感情债”?不受法律保护!
加入时间:2011-11-25    类别:法眼天下    来自哪里:山东婚姻律师网

 日前,济南历城区法院受理一起因“感情债”而引发的诉讼纠纷。男女双方分手时男方签下欠条,答应给女方20万元青春损失费,男方食言后,女方持借条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法院最终认定,“感情债”不受法律保护

  前不久,家住济南历城区的周芳(化名)持一张借条起诉李某,要求李某归还其借款20万元。庭审中,李某不承认向周芳借款的事实。当法官询问李某出具借条的缘由时,李某又不愿透露。经法官认真审查证据,发现借条的上沿有人为裁剪的痕迹。法官又询问了周芳出借款项的具体时间、地点,但周芳两次开庭时的陈述均不一致,因此法官对周芳与李某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产生疑问。

  面对有点“糊涂”的借款关系,法官向李某释明——如果其不能举证推翻借条或说明出具借条的缘由,因举证不能,可能承担败诉的结果。听法官这么一说,最终李某道出原因:李某与周芳曾系男女朋友,分手后周芳向李某索要“青春损失费”,称不然不会善罢甘休,李某无奈下向周芳出具20万元的借条。

  为了验证李某的说法,法官又单独询问周芳借款的相关事实,并向其释明——如其与李某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感情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不及时收手可能触犯刑律,最终周芳主动向法院撤回了对李某的起诉。

  办案法官提醒市民,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像非法的赌债或不具有真实借贷事实的“感情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上一条:分居两“国” 妻诉离婚获支持
·下一条:隐瞒离婚协议争房产 女子被判恶意诉讼罚1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婚姻知识 | 法眼天下 | 法律文书 | 婚姻法苑 | 婚姻房产 | 抚养继承 | 涉外婚姻 | 收费标准 | 咨询预约 | 联系方式

 

山东婚姻律师网 版权所有
法律帮助热线:15854144512 13805311045 咨询QQ:545925749 95614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