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律师解答:
婚前共同买房最好做财产公证。
小王与男友打算够买一套婚房,且小王的父母答应帮她交付首付款,剩下的由两人共同承担。可是,想到自己付的钱比男友多,所以为了防止日后两人的关系发生变故,小王只想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并且小王认为还想去做份公示,明确现在两人的出资关系。
理由:小王的做法是比较明智的。因为若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然而,由于特殊原因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就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的份额等相关事宜。
提醒:现实生活中无法避免感情出现裂缝,最终发展至婚姻关系濒临解除的情况,原本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屋就变成了待分割的财产。所以,婚前如果与对方一起买房,若一方确实无力独自承担购房款,在购房时就应该明确分工,并事先做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财产公证是防患于未然的最有效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