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爱人结婚6年多,先有一小孩,婚前,我家人给我一小套住房(那是我老家拆迁分的居住房),婚后,因为他家条件不是很好,就在我家小套结婚生子,结婚一年半后,我家添一子.为了生计,我们两人商计做生意,当时就想到了开网吧.紧紧凑凑,凑了点钱开了个小网吧(是以我的名义注册的),就9台机器.开了1个月的时间他家那里拆迁,我们分的他家房产8W元,其中还款还了2W不到,剩下的全部投资到网吧里,因为和他母亲关系还可以,她又是一人,所以我让他的母亲也住在我家中,一直到昨天9月23日.婚内几年,为了网吧能营运,我们一直在不段更新扩建,其中又象他人借款,我向我家父母亲戚借款,共计4W多元,先他还空我家亲戚他们2万5千5百多圆.现在我们因为感情不合,我们决定离婚,本意协调离婚.第一次他要我的小套房子,他帮我还清我为网吧营运所借款,店归他经营.儿子归他所养,他不向我追缴孩子抚养费,我觉得不合理,而且我家人先要收回我所住房.第二次他要我和他共同放弃房子,归儿子所有.其他不变.我没答应.现在就是要我在协议书上签字他才肯给我2万5千多圆.请问现在我们的财产和小孩的抚养问题怎么分,还有我家的房子他有分的权利吗?我能不能再麻烦你下,我想知道,那网吧算是婚内财产吗?有我股份吗?我只是想知道有没有,因为他的家人说我家的房子我拿回,那么那网吧有依靠他家拆迁分的房款在内我就没份,属于他家的,跟我没任何关系.对吗? 关于抚养权一说,是不是有一方承担下来,说不要另方负责,那另方就不需要抚养小孩了?我个人认为这样是不对的,可我先生说,他抚养小孩,小孩今后一切与我无关,不需要我出任何抚养义务.而如果我要抚养那么他就不负担小孩任何费用开销.这样可以吗?可行吗? 还有现在我和他已经不生活在一起了,那么小孩也是我一直在带,他现在不出任何小孩生活费,我现在可以问他追要在离婚前小孩和我的生活费吗?
济南离婚律师解答:房屋若系你婚前所有,则为你个人婚前财产,对方不能要求分割。孩子抚养可由双方协商。网吧属夫妻共同财产,且以你的名义经营,应当进行分割。无论何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都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和探视的权利。分居期间的抚养费用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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