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艳律师,著名婚姻家庭专长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办案态度严谨,在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执业以来,办理大小案件数百起,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徐律师还特别热心于公益事业,2009、2010年度连续被济南市及历下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在济南市评选出的十大法律援助案例中也榜上有名。
预约及委托电话:15854144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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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协议 |
加入时间:2011-3-3 类别:法律文书 来自哪里:济南律师网 |
协议人:曹某(男),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
协议人:某某(女),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
协议事由:夫妻分居事宜
协议内容:由于协议人双方感情不和,经商议双方同意分居。分居期间,住处各自解决,互不履行经济扶助义务及夫妻生活义务,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分居期间,不监护孩子一方每月向对方支付生活费 元,分居起始日期为 年 月 日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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