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协议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人: 各协议人就 、 留下的遗产(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发祥巷 房屋)分割问题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祥巷 房屋归马**一人所有, 、 、自愿放弃对该套房屋的继承权; 二、该套房屋房产证下发后,、 、 、应在一个月内配合马**办理该套房屋的过户工作; 三、作为补偿,马**在该协议签订之后五日内分别支付给 、 、各六万元; 四、若在房产证下发后,其他各方故意拖延或拒绝配合马**办理房产过户相关事宜,视为违约行为,自愿支付给马**十二万元作为违约金,马**仍有权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五、协议经各方签字捺印后生效、该协议一式肆份,协议人各执壹份,山东方良律师事务所存档壹份;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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