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到民政部门要求离婚的夫妇逐年增多。记者15日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2005年到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同新条例实施前相比大幅增多,加上判决离婚,总数翻了一番多。
济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一位负责人介绍,2003年,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共接纳离婚夫妇千余对,同年,市民中通过法院判决来离婚的夫妇有2500多对,后者是前者的2.5倍;但
到了2005年,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已经达到了5500余对,而到各级法院离婚的有2200对,前者变成后者的2.5倍。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选择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夫妇的数量也呈逐年增长态势。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市民结婚、离婚的手续更为简便,使那些没有财产、债权、儿女纠纷的夫妇选择协议离婚;而随着人们对离婚和再婚越来越宽容,一些多年感情不睦的夫妇选择了尊重彼此的情感需求。就他们的亲友来说,以往人们“劝合不劝分”、“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段缘”,现在也变得不合适。
济南市历下区婚姻登记处李主任介绍,越来越多的离婚者面对分手比较理智。她认为,“不光结婚值得庆贺,离婚后两个人重建新生活也是一件好事,没必要死缠在一起。”济南市民政局一位熟悉婚姻登记业务的朋友说,因为好说好散,有的夫妇走出离婚处后还一起去喝杯咖啡,由于互相理解和尊重,甚至离婚登记处也会传出笑声来。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离婚夫妇的数量也呈逐年增高的趋势。至于婚姻这一特殊的社会关系被打破重建后,是否会影响其他的社会关系,业内专家认为还不足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