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解读新婚姻法19条解释正式出台从13号开始实施,身边大量女性朋友看后惊呼:这19条解释处处针对女性保护男方,女性地位和安全无从保护,社会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了?男性则看来后大呼:我的生育权凭啥得不到保障?
其中“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妻子可自行决定堕胎不侵丈夫生育权”,“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归个人”,“拒绝做亲子鉴定视为出轨”这几条解释条条都跟炸弹一样具有轰动性。总体来讲,婚前财产倒是与国际接轨了。但是国外夫妻离婚时,要保证弱势方的生活水准不会比婚内下降。这一条估计永远都不会接轨。
对女性而言,“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归个人“这两条受到的刺激实在太大,社会在进步,男女却越来越不平等,男权社会思想越来越严重,仿佛回到封建时代。受此影响,估计越来越多的男方个人或其父母会尽早在结婚前买房,对女性而言,是永远借住在这个家里的,为男人生孩子,操持家务,老公就是女人的房东。这个司法解释提醒广大中国女人,结婚前不管是男方父母准备掏钱买的,还是男方掏钱买的房子,一定要先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才能签字结婚,不然,你将来有得痛的,结婚后干活坐家务,生孩子,工资拿出来养家还贷,万一离婚,你就啥都没有了,房子不写自己名字就全是男方的了!!!
其实女性最大的顾虑是对婚前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这个女人在他房子里面只是占住,当他有一天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跟这个女人离婚并把这个女人赶出去,人老珠黄后再生存谈何容易?在日本如果离婚,女方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这样会带来什么后果呢?因为女人时时没有安全感,所以女人会更多的买房以拉动中国萎靡的房市,产生更多房奴,在为男人生儿育女同时处处顾忌着万一被男人甩掉怎么办?想法设法为自己留后路,这样的家庭能和睦么?所以女性朋友们为了以往万一,冒着做大龄剩女的危险,先把房子车子买了后再考虑嫁人。
对男人来讲,由于传统不少女的婚前要求男人有车有房才考虑嫁,结婚后万一感情不合闹离婚,女方轻而易举的拿走自己还有父母的养老钱,这种情形太可怕了。随着社会发展离婚率越来越高,男人们真的怕了,这样法律出台无疑让男人可以大胆去结婚。”女人可随时堕胎“则折射出男性对生育权的弱势,而随着婚外性越来越多”不让亲子鉴定视为出轨“则有效的保护的家庭的稳定。
在中国的爱和婚姻里掺杂了太多元素,让人都无法纯粹的爱人和被爱,很多人在婚姻中患得患失和成本计算,原因就是中国人还处在一种求生存的心态,而不是享受生活的心态。我们这个社会是不是生病了,夫妻之间,计算如此清楚,还不如不要做夫妻了。其实婚姻这东西不是赌局,也不是地狱,更多的是选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