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吃亏艺术 误读的不是婚姻法而是婚姻观
上周末,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两天,泉城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谓是门庭若市,不少人都拿着房产证希望在上面加名字。围绕着离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社会公众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和疑惑。然而冷静思考之后,我们却会发现,一系列争议的背后,是感情与经济的博弈,更显示出人们对于婚姻的“不安全感”。
误读的《婚姻法》新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出台,媒体就“炸开了锅”,我作为专业的离婚律师,关于婚姻法解释三的离婚法律咨询也骤然增多。“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成为了许多新闻的标题。但事实上,这无疑对于这次出台司法解释的误读。事实上,据有关律师介绍,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早已有了这样的判例,此次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出台,无疑是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婚姻法不仅增设了诸多法律责任规定,在法律上具有严格的规范性,而且亦包含与立法宗旨相一致的伦理道德观念,在道德上具有明显的引导作用,可谓是一部伦理道德性很强的法律。一些人误读的不是婚姻法而是婚姻观。
对于济南的“准丈母娘”,网上有着不少的“非议”。但儿女的婚事就是父母的心事;儿女的幸福,也是父母最大的满足。有句老话叫“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哪位丈母娘不希望女儿得到幸福。虽然我们并不否认有些丈母娘是将物质条件看得过重,但绝大多数的并不能算是“拜金”。
之所以的丈母娘如此“现实”,其实与目前的高房价是有着密切的关系。丈母娘就几乎都会在意准女婿是否有房子。这也使得“丈母娘推高房价”成为了房地产商的一句口头禅。面对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一些“准丈母娘”们却觉得没什么不好接受的,反而还能给当她们的正名:没有哪个父母想把儿女嫁给一套房子的,如果女孩找的是一个真正爱她并且老实的男人,何必要去在意那么多呢?父母也不会为了一套房子而跟他们斤斤计较,并且结婚的是人而不是房子。
婚姻的一项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共同打拼,不断改善家庭的经济条件,用两人的汗水、辛劳和互助来积累财富。如果为一套婚房所累,让婚后生活天天为还贷担忧,这恐怕不仅是丈母娘不愿意看到,也是整个社会所不愿意看到的。
作为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每年经手的离婚官司不计其数,每次接到婚内甚至还没有结婚的人们打电话咨询离婚后财产如何如何的时候,我的心情都非常沉重,我也一再的规劝大家:对于准备新婚殿堂的恋人以及他们的家人来说,千万不要在还没有领证的时候,就考虑离婚了。结婚不是单纯的财产结合,更是感情、亲情统一,意味着一种责任承担,既是对本人负责,也是对对方负责,更是对于整个社会负责。金钱固然重要,但如果缺少了精神上的默契,那婚姻将永远会有缺陷。婚姻中没有白占的便宜,也没有白吃的亏。算得太精,反而有可能使你吃更大的亏。如果你学会了吃亏,或许反而会感受到婚姻的真正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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