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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山东婚姻律师网-15854144512
    首席律师
徐春艳律师,著名婚姻家庭专长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办案态度严谨,在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执业以来,办理大小案件数百起,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徐律师还特别热心于公益事业,2009、2010年度连续被济南市及历下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在济南市评选出的十大法律援助案例中也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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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加入时间:2011-3-10    类别:法眼天下    来自哪里:山东婚姻律师网

    《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近日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可以申请查询另一方的住房等财产状况。

  济南市规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根据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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